黄淮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日期:2017-03-23  发布人: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浏览量:217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办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教育作用,创建优良学风、班风、校风,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对奖学金评定办法予以修订,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校设立黄淮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优秀在校学生个人;“优良学风班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集体。
  第二条  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名额不低于2100名,每人奖励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评选“优良学风班”100个,每个班集体奖励3000元。
  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的前三周内,各院系以班级(专业、年级)为单位,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学年积分进行排名,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前40%)。
  2、毕业班奖学金每年四月份评定。
  3、各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汇总名单报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四条  学生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下、本学年内学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五条  “优良学风班”创建评选办法依据《黄淮学院优良学风班创建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黄淮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