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开展管理办法
日期:2017-03-24  发布人: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浏览量:86

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开展管理办法

 

为提高学工工作效率,使学生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更好地让同学们参加活动,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活动申请

活动组织负责人(各班级、学生会各部)需在活动一周前制定书面策划书(包括主题、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宣传方案、活动内容、安全保障、经费预算),上交班主任或主席团进行审批,并做进一步修改。各班级活动,如需邀请系领导出席,活动策划须经学工班、团总支审核。

二、活动实施

1、活动批准后,负责人应科学分工,确定申请活动场地、租借活动道具、组织参加人员进行排练准备;协调学生会宣传部或班级宣传委员出海报、展板宣传;协调学生会实创中心联系电视台、报纸各类媒体。

2、活动中,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流程、经费预算开展活动,并积极协调记者团或宣传委员采访、拍照、记录活动过程。

3、活动结束,及时打扫场地卫生、归还租借物品。

三、活动总结

1、对外宣传:负责人应协助实创中心跟踪电视台、报纸媒体刊播情况,如有媒体,向实创中心申请媒体加分。

2、对内宣传:负责人应协助记者团或宣传委员进行新闻报道稿件撰写,迅速上传生物工程系网站(活动结束12小时内)和系报《艺苑报》。

3、活动认定:负责人应向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书面和电子版策划书、总结、活动图片各一份,申请班级量化核加分;向办公室申请参加人员劳动学时认定和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如活动设置有奖项证书,协调宣传部制作荣誉证书。

4、报账:如有费用发生,向负责老师申请报账(正规发票和销售清单)。

四、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黄淮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开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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