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申请社会实践的通知
日期:2013-06-27 发布人:郝名扬 浏览量:237
学校各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办法》(院字〔2012〕21号)文件要求,2013年下半年教师到生产、科研等社会实践一线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报名,于7月3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307室。
联系人:王俊 电话:2853066
注意事项:
1、每位申请人准备档案袋一个,装入《申请表》(经院系及教务处签章)和《目标责任书》各一份。
2、每个院系不少于4人。
人事处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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