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上级其他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加强学院QQ群、微信群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以学院及所属组织(含教工和学生组织)名义建立的各类公用QQ群、微信群(以下简称QQ群、微信群),应本着方便学院各类组织及成员进行交流的原则,以促进工作与学习,营造文明、团结、和谐、进取的氛围为目的,确保互联网群组健康运营。
二、QQ群、微信群主要为师生信息发布、学习讨论、问题咨询、工作交流、反应各部门、各班级及师生的合理诉求、报送有关材料等提供平台。
三、QQ群、微信群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四、QQ群、微信群的管理坚持“尊重彼此、服从规则、健康活泼”的原则。
五、QQ群、微信群由学院党政办负责监管。
第二章 QQ群、微信群的组建
一、建立公用QQ群、微信群需审批登记并实行群主(管理员)负责制,群主对群组运营负安全责任。
二、学院师生个人所建的亲友QQ群、微信群由群主本人负责,承担相应政治与法律责任。
三、QQ群、微信群成员必须为学院在校师生,教工QQ及微信工作群成员应为在职职工。
四、QQ群、微信群成员一律使用实名制,否则应予以清理。
第三章 QQ群、微信群成员守则
一、QQ群、微信群是学院师生传递工作信息、建言献策、实现资源共享的公众交流平台,主要用于院属各类组织及成员开展工作事务联系和信息分享。
二、群成员应经常主动关注群公告,及时获取信息,便于工作开展。
三、严禁发布或转发未经查实的信息或个人情绪化言论,如有个人意见,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
四、严禁发布破坏团结、影响正常工作与学习的信息及言论。
五、严禁恶意刷屏,影响他人交流,严禁在群内及通过QQ邮件向群员散播商业广告和不健康的信息,严禁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
六、严禁在发表或转发的文字、图片中,含有影射攻击党或国家领导人的内容,议论重大敏感的政治问题,谈论国家政党政体等敏感话题。
七、严禁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八、严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九、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十、严禁谈论、发布淫秽信息或使用污秽语言。
第四章 群主(管理员)职责
一、群主(管理员)应切实履行QQ群、微信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群主(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群主(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成员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积极帮助成员解决问题。
四、群主(管理员)应切实担负起对相关QQ群、微信群的监管责任,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逐级上报。
五、群主(管理员)不得私自将自己的QQ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中共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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