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环境,推动学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对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一、使用对象
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经费适用对象为全体学生工作队伍。
二、经费标准
学校每年按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列支专项经费,具体标准为:
(一)岗位津贴
按每生每月2.5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在校学生人数×2.5(元)×10个月。
(二)电话补贴
按每位班主任每月50元的标准补贴电话费,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辅导员班主任人数×50(元)×10个月。
(三)误餐补助
按每位班主任每月80元的标准补助误餐费,每年按10个
月计。所需经费为辅导员班主任人数×80(元)×10个月。
(四)夜晚公寓值勤督察津贴
每位夜晚公寓值勤督察人员每月50元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夜晚公寓值勤督察人数×50(元)×10个月。
(五)优秀班主任奖励
学校按学年度评选20名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
(六)学生工作创新奖
每年设置学生工作创新奖25项,一等5项,二等10项,三等10项,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三、使用办法
(一)岗位津贴按学生人数每生每月2.5元的标准,每学期发放一次。各院系每月按班主任管理的学生人数每生每月1.5元的固定津贴、每生每月1.0元的考核浮动津贴制表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报批后按学期发放;
(二)电话补贴每人每月50元,按学期直接存入班主任手机费中;
(三)误餐补贴每人每月80元,按学期直接存入班主任餐卡中;
(四)夜晚公寓值勤督察津贴按学期发放,优秀班主任奖励、学生工作创新奖,按学年发放。
四、审批程序
(一)岗位津补贴审批程序
院系制表并签署初审意见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核申批;审计处审计;财务处审核;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校长审批。
(二)奖励部分审批程序
学生工作部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审并按标准制表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定。
五、本办法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