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办法(修订)
日期:2022-03-23  发布人: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浏览量:1785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环境,推动学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现对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办法予以修订。

一、使用对象

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经费适用对象为全体学生工作队伍。

二、经费标准

学校每年按班主任岗位津贴补贴标准列支专项经费,具体标准为:

(一)岗位津贴

按每生每月2.5元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在校学生人数×2.5(元)×10个月。

(二)电话补贴

按每位班主任每月50元的标准补贴电话费,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辅导员班主任人数×50(元)×10个月。

(三)误餐补助

按每位班主任每月80元的标准补助误餐费,每年按10个

月计。所需经费为辅导员班主任人数×80(元)×10个月。

(四)夜晚公寓值勤督察津贴

每位夜晚公寓值勤督察人员每月50元津贴,每年按10个月计,所需经费为夜晚公寓值勤督察人数×50(元)×10个月。

(五)优秀班主任奖励

学校按学年度评选20名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人奖励2000元。

(六)学生工作创新奖

每年设置学生工作创新奖25项,一等5项,二等10项,三等10项,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三、使用办法

(一)岗位津贴按学生人数每生每月2.5元的标准,每学期发放一次。各院系每月按班主任管理的学生人数每生每月1.5元的固定津贴、每生每月1.0元的考核浮动津贴制表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报批后按学期发放;

(二)电话补贴每人每月50元,按学期直接存入班主任手机费中;

(三)误餐补贴每人每月80元,按学期直接存入班主任餐卡中;

(四)夜晚公寓值勤督察津贴按学期发放,优秀班主任奖励、学生工作创新奖,按学年发放。

四、审批程序

(一)岗位津补贴审批程序

院系制表并签署初审意见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核申批;审计处审计;财务处审核;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校长审批。

(二)奖励部分审批程序

学生工作部按照评选办法组织评审并按标准制表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定。

五、本办法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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